土木建筑工程实验教学中心钥匙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土木建筑工程实验教学中心管理,管好用好实验室钥匙,防止财产丢失、损坏,保证实验室安全,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钥匙实行分类管理
土建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钥匙实行分类管理,每个实验室每个房间备有3套钥匙,一张门禁卡由实验室负责人持有使用(简称“使用钥匙”);一把备用钥匙有实验中心负责人管理(简称“备用钥匙”);一把应急钥匙由实验中心档案室管理(简称“应急钥匙”)。
二、实验室钥匙管理实行责任制
1、实验室负责人的管理职责
实验室负责人持有和使用“使用钥匙”,“使用钥匙”仅供学院日常开展的教学科研等活动使用,实验室负责人应妥善保管,不得外借。如遇丢失或损坏要及时到档案室挂失及重新补发门禁卡,以免造成实验室损失。
2、实验中心负责人的管理职责
实验中心负责人持有和使用“备用钥匙”,“备用钥匙”不作日常使用,仅在“使用钥匙”无法正常使用或特殊情况下临时使用,并设立“备用钥匙”使用登记簿记录使用情况。“备用钥匙”使用登记簿见附表2。
三、临时借用实验室实行使用人责任制
实验室由实验教学中心统一管理,各实验室负责人不得私自外借实验室。如果非实验中心教师因教学、科研等,需要较长时间使用实验室,应向实验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使用,借用实验室及钥匙申请表见附表3。
借用实验室及钥匙的教师,一旦领取门禁卡其对实验室管理责任、钥匙保管责任与实验室负责人相同。包括(1)所在实验室门口安装实验室安全责任人标牌;
(2)参加实验中心召开的与安全相关的会议;
(3)当实验室门禁卡丢失或损坏时及时上报所在实验室、实验中心,及时挂失失门禁卡或者视情况更换门锁(自行承担费用)。如因未及时上报,且采取相应措施不当所造成的实验室损失,应承担全部责任。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实验教学中心
2022年1月1日
土木建筑工程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申请表和实验室钥匙临时借用申请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