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统一部署,结合学院情况,制订推免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复试工作小组、复试小组和监察组,负责选拔、考核、复试等工作,并监督相关工作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组织管理
(1)推免复试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复试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各学科负责人、学院研究生秘书为成员,负责学院推免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安排。由学院党委负责监督。
(2)推免复试小组
学院成立推免复试小组,成员由6名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并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组成,其中组长1名(一般由各学科点负责人担任),另配备复试助理1名和复试秘书1名,负责推免复试工作的具体实施。
三、2023年拟接收推免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类别 |
拟接收计划数 |
081400 |
土木工程 |
硕士 |
4 |
085900 |
土木水利(专业学位) |
硕士(全日制) |
4 |
注: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视考生申请及考核结果确定。
四、申请条件
(1) 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身心健康,品行良好,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勤奋,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3)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获得推荐;
(4)本科毕业专业与申请研究生专业原则上应同属一个学科门类;
(5)本科就读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有获奖证书或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者优先考虑。
五、推荐生申请材料
(1)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1份);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
(3)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录用通知书)、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份);
(4)其它能证明申请者能力的材料(复印件1份);
(5)《海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见附件)。
有意报考我院推免研究生的同学请将材料电子版发送到预报名邮箱:180261 @hainanu.edu.cn,备注“姓名+本科毕业学校”,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六、复试时间
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具有复试资格的申请者择时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将提前通知复试学生。
七、复试考核形式和内容
考核内容:复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核(20%)、综合素质考核(60%)以及英语水平考核(20%)三个方面,复试成绩为百分制。
(1)英语测试,包括以下内容:个人英语自述(1-2分钟);考官就考生的自我介绍等进行提问。
(2)综合面试,包括以下内容:中文自我介绍(1-2分钟);阐述拟攻读硕士的研究计划(2-3分钟),重点介绍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及创新等;考官针对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提问与互动。
复试考核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
学院采用远程网络视频软件(腾讯会议视频),考生考核时须满足“双机位”要求,整个考核现场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前一天将组织学生进行测试。具体操作说明和要求另行通知。如有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或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务必在复试前3天与学院联系。无故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
结果告知方式:复试考核结束后,将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学院将通过邮件、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考生最后的成绩。
八、待录取
(1)按复试成绩高低顺序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复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若复试成绩低于60分,将不予接收。
(2)复试总成绩排名相同的,按外语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
(3)推免生接收工作,以学生自愿申请为前提,综合衡量,择优录取。学生须于2022年9月28日登陆“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要求。服务系统开放12小时后,学院将依据复试考核结果及系统报名情况发放待录取通知,额满为止。逾期未正式报名的,则不能保证预留计划额度。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4)待录取名单经推免生复试工作小组审核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九、申诉及联系电话
(1)推免生如对复试录取环节有异议的,可向学院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申诉。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2)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6251735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郭老师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98-65335902 联系邮箱:180261@hainanu.edu.cn。
通信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附件:《海南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招生考试考生承诺书》
海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七日